究其根本,这种理解方式的失误,在于将《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的卦爻辞与传文视作相对稳定的表义单元,而与三圣作《易》的思路背道而驰。
圣人的观正是这种意义上的观。(同上,第三章)卦爻辞针对事物具体的情况提出具体的判断,而分成吉凶、悔吝、无咎等。
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也许心占是最根本的吧。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八卦虽然陈列,但它们之间并非一种简单的并列关系,而是错综复杂的关系。太极是阴阳未分的原初状态。
二位是发展,应适度进取。从阴阳到八卦的变化已经由两种抽象的事物的特性发展到具体的事物的现象。当代学者赖贵三先生又沿袭皮氏之说:焦循以假借说《易》,虽独辟畦町,实源于韩婴《韩诗外传》之《易》说,故能发前人之所未发。
在此问题意识的驱动下,焦循从二十岁起广览博求历代《易》注,其中又以易汉学用力最深,可依然无法圆满解决心中的疑问。尽管《易》辞看似各成文理,但其实不过是一个个象数标记符的逐字拼接。其中,前三步称为参伍求通,它是《易通释》的核心任务。在此问题上,焦循给出了完全不同的解释。
他坚信,《周易》经传的所有文字无不出于圣人的有意安排。近者学《易》十许年,悟得比例引申之妙,乃知彼此相借,全为《易》辞而设。
其间,声音的作用仅是为破除通假划定选字范围,而从众多声音相同或相近的汉字中确定本字最终仍是通过文意检验实现的,即以本字替换通假字后,该句文意便可通达。夫甲乙丙丁指识其法也,勹乚艹指识其音也,《易》之辞指识其卦爻之所之,以分别当位、失道也。依此观之,以往学界对《周易》经传的种种误解,都是未能领会象辞关系的真正要义造成的。彖、象之辞,含而未明,则补其所未言,以申其所已言。
他深信,《周易》经传的同辞现象只能说明学者对《易》象缺乏正确的理解,绝不能因此怀疑象辞相应的根本原则。至于那些散落在历代《易》注中的训诂假借之例,有些固然带来了某种启发,有些却恐怕是已意圆熟后再逆向检索的结果。如此一来,《易学三书》便完整涵盖了三圣之《易》的全部内容。所幸文王独得其间,于是观象系辞以明卦爻动变。
如同焦循易学在义理派看来那般荒诞不经,焦循眼中的义理易学想必也同样的乖张错谬。童僮音同义近,则僮仆亦属艮象。
另一方面,《易》辞中的重复文句,则提示出系有同辞的若干《易》卦要么因卦爻运动相连一体,如《损》《咸》旁通,二五先行、初四从之成《益》《既济》,故《损》六五与《益》六二皆言或益之十朋之龟。当日所推而有所之者不可见,文王虑学者仅见其以反对为序,而不知其以旁通者为所之之变化也,而指之以辞,告之以辞,故既云‘各指其所之,又云‘系辞焉所以告也。
其中虽不乏皮锡瑞其假借、转注本于六书,而说假借之法尤精,可谓四通六辟,学者能推隅反之义例,为触类之引申,凡难通者无不可通……学者试平心静气以审之,当信其必非傅会矣的极力称许,但非之者尤众。横求之而通,纵求之而通,参伍错综之而无不通,则圣人系辞之本意得矣。尽管《易学三书》表现出浓厚的小学特征,但究其根本,焦氏易学并未理会经传辞句的语义承载功能,声训、义训方法的运用亦非旨在理顺文意,而是作为判定、归并同辞标记的理论工具,所以,音韵训诂只是建构象数体系的技术手段,并不具有根本地位。由于《易》辞指示卦爻行动是通过在不同卦中设置同辞来实现的,故而经文与传文的联系只存在于《周易》通篇的重复字词中,而非逐卦逐爻一一对应。《易》辞各自成文理,而其实各指其所之。若依上述观点,则它们不仅与诸卦关联毫无关涉,甚至其象数涵义都无从显现。
倘若脱离《易》象空谈《易》辞,就像妄图从几何和琴谱符号本身的涵义中求得算数和琴音一样。焦循将亨字一概解作旁通卦组之初四、三上后于二五,而朱熹依其训诂学的知识,认为‘亨‘享互为假借,朱说胜于焦说,于义为长。
首先是来自小学领域的批评。读至此卦此爻,知其与彼卦彼爻相比例引申,遂检彼以审之,由此及彼,又由彼及彼,千脉万络,一气贯通,前后互推,端委迭见,所以韦编至于三绝。
上顾彖辞,下合诸爻之辞,皆一贯,此横之能通也。中国古代思想家钟情的经典注疏尽管包括对前人成说的频繁征引,却始终不同于文献资料的采集汇编。
比如,焦循《易话》就曾将假借说《易》的先河上溯至《韩诗外传》言《困》卦六三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之解蒺为疾:余于其以‘疾解‘蒺,悟得经文以假借为引申。焦氏《易学三书》,被称为‘石破天惊之作,而其实割裂文义、支离破碎,不可卒读。如其假借之字而强为之解,则诘屈为病矣。二、声音训诂用以解《易》,必不可离 当焦循把解经理路全然收摄在重出《易》辞上时,也势必会顾此失彼地衍生出新的问题。
首先,他对朱子主张的三圣分观表示了明确反对。究其根本,这种理解方式的失误,在于将《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的卦爻辞与传文视作相对稳定的表义单元,而与三圣作《易》的思路背道而驰。
如《随》卦上六爻辞‘王用亨于西山,《升》卦六四爻辞‘王用亨于岐山。于此言‘密云不雨,自我西郊,于彼亦言‘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即犹甲乙丙丁等字之指识其比例也。
及至孔子,才有韦编三绝之事:孔子读《易》,韦编三绝,非不能解也。不知经与传互相参补,舍经文而但释传者,亦非也。
其二便是缺乏例证,只凭声音就自由心证地认定为通假。因而,《易通释》在逻辑上应先于《易章句》。在焦循看来,与几何学用文字表示图形、琴谱以符号标记琴音、棋谱记载棋子的行动步法相类,《周易》经传之辞乃是为指示卦爻象变动的规则与次序而设。比如,一旦割裂《杂卦》《噬嗑》,食也与《井》初六、九三爻辞井泥不食井渫不食的联系,则食字之义殊不可解。
如《易通释》指出,荀爽、王弼皆从蜀人赵宾之说,以箕子为荄兹。孔子读《易》如此,后人学《易》无不当如此。
高亨先生的观点颇具代表性:焦循《易学三书》素称绝作,而最为荒滥。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十五字,何以一气贯注?须字字承接讲明,此纵之能通也。
简言之,凡通假之字散见于诸卦经传,即表示此若干《易》卦存在象数关联。非如此,不足以知《易》也。